机关党委职责
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指示及局党委的决议,保证各项商务工作任务的完成;抓好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,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用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同志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武装头脑,指导工作,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。负责抓好局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;按照《党章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的规定和要求,指导局机关和局管单位的党组织搞好组织建设。督促其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,按有关规定搞好党组织的建立或改选。负责呈报与审批其组成人员任免事项;指导局机关和局管单位党组织加强思想作风建设。经常检查和分析基层党组织状况,健全和执行党内一系列规章制度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。负责局党委一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工作;深入开展创建"先进基层党组织"、争当"优秀共产党员"和"优秀党务工作者"活动。树立典型,总结经验,表扬先进,推动工作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,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;遵循《党章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规定,指导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党组织严肃认真地、有领导、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;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加强对党员,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;指导局机关和局管单位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,抓好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,着重抓好局机关创建"文明科室"活动。支持各级群团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;负责党费管理,党内统计和接转党的组织关系等工作;承办局党委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