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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区屠宰行业定点初审办事须知
来源:荆州商务局网站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3号

城区屠宰行业定点初审办事须知

一、办事依据:
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38号)

二、办事程序:
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技术资料→窗口受理→相关部门审查合格→市政府批准→同意后签发文件批复。

三、申报材料:
1、设置定点屠宰厂(场)申请书;
2、主管部门批文(规划、畜牧兽医、环保等部门项目建设选址审批意见);
3、公司章程;
4、生猪屠宰操作规程;
5、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;
6、猪肉卫生标准;
7、畜禽病重尸体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;
8、畜禽产品消毒规范;
9、带皮鲜、冷厂猪肉标准;
10、无皮鲜、冻片猪肉标准;
11、畜禽屠宰加工技术条件。

四、承诺时限:

自收到完备、合格申报材料后,权限内的15个工作日内办复。

五、收费标准:
不收费。

六、流通经济秩序管理科责任人:胡金琦
联系电话:0716—8237606
投诉电话:0716—43003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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