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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卖企业及分公司设立初审办事须知
来源:荆州商务局网站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3号

拍卖企业及分公司设立初审办事须知

一、办事依据: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2、《拍卖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[2004]24号)

二、办事程序:

投资或经营者提交申报材料→窗口受理→经办人审查材料→实地考察符合条件→领导批准→权限之外的同意后签发文件转报省商务厅。

三、申报材料:
(一)、申报材料:
1、申请书;
2、公司章程、拍卖业务规则;
3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4、拟任法人代表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明;
5、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;
6、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。
(二)、分支公司设立申报材料:
1、拟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报告;
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)
3、最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;
4、拟任分公司负责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明;
5、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明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;
6、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。

四、承诺时限:
自收到完备、合格申报材料后,8个工作日内转报省厅。

五、收费标准:
不收费。

六、贸易发展科责任人:刘益胜
联系电话:0716—4300278
投诉电话:0716—43003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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